教育机构商标品牌词被侵权盗用如何寻找证据?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量:40844

在网上,搜索相关词的时候,各位有没有发现,总出现词不对意的感觉。2015年11月,雅思培训机构“学为贵”发现,用百度搜索学为贵的商标“贵学”,以及旗下老师“王陆”“刘洪波”相关的雅思课程关键词时,链接指向了一个名为“小站教育”的网站。针对小站教育利用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关键词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学为贵提起了诉讼。

麦汇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近日,这场长达4年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此案一审判决结果,判决小站教育共同经营者星飞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易而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业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小站教育网站首页公开刊登声明,并赔偿学为贵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2.8万余元。

市场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明明是自己注册为商标的关键词,但是却被其他公司给使用了。这也让不少的商家十分的手足无措。但其实只需要按步骤一步步的进行准备,就一定能够有一定的结果,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证据主要包括:

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

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

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第二,我们在对证据进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后,应该到职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对侵权案件的处理大体上有两种途径:行政查处和诉讼程序。

第三,制作投诉书或起诉书。投诉书或起诉书的制作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以上就是关于麦汇网针对企业商标品牌词被侵权盗用的时候,需要做好的准备,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商标侵权的问题,那么就到麦汇网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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