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和挂面商标应该如何转让?

发布时间:2019-02-20 浏览量:139328

  方便面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泡面、快餐面、速食面、即食面等等,在香港又有另外的称呼,叫公仔面。方便面的演化中,中国的挂面才是方便面的原型,但是后来随着时间的变化,成为了日本发明的方便面。方便面和挂面之间的关系,虽然它们都是非常方便的面食,但是在商标界却有着不同的意义。因此,下面就来讲讲挂面和方便面的商标类别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以及他们的商标转让流程又是如何的呢?

方便面商标转让.jpg

  方便面和挂面的商标类别在第三十类面点、调味品、饮品中的3009组面条及米面制品中。挂面在C300074,而方便面在C300075。另外方便面还有中式方便面、方便乌冬面、方便荞麦面、方便粉丝,这些都是C300075。当然方便一词,还有方便米饭的,在3007组的方便食品中300252。

  第三十类商标转让的流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或协议》;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一千元的商标转让规费;商标局在一到两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商标局受理后五到八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第三十类商标转让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转让商标或注册商标申请书》,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是法人的应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有商标注册的证书;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商标局规定了;请代理公司操作的还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文件是外文的,还应该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在商标转让完成之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元商标注册人没有经过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的,得根据商标局的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供,不过一般来说,如果转让的商标价值比较大的话,或者审核过程中有疑问的话,商标局一般会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以上关于方便面和挂面商标转让就总结到这里了,关于第三十类商标转让的流程和相关资料准备情况还不理解的,欢迎到麦汇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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