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10-27 浏览量:155360

  第四类商标,应该算是比较正常的商标类型了吧,出门旅行什么的,汽车用的燃油,还有我们知道的能源等等。第四类商标属于能源、燃料、油脂。【0401】-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润滑剂(不包括燃料用油);【0402】-液体、气体燃料和照明燃料;【0403】-固体燃料;【0404】-工业用蜡;【0405】-照明用蜡烛和灯芯;【0406】-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0407】-能源。生活中需要这样的产品,自然也有企业想要获取这样的商标,获取商标的办法中,商标转让明显比商标注册有更大的价值,从商标转让的流程简便程度和商标转让的成功率都能证明这件事情。因此第四类商标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第四类商标转让.jpg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第四类商标转让的流程,商标转让的流程会比商标注册的流程简便,商标转让需要先进行商标转让申请,然后由商标局受理并审查,然后进行公告,公告完成就能核发转让注册商标证明了。其中在进行商标转让过程中,所需要花费的时间问题上,商标转让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的资料中,商标申明公证书,一般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办理,而商标受理书也是由商标局在一到两个月左右下发,商标局受理后的五到八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其次是商标转让的资料准备。商标转让是由商标拥有方和商标需求方组成,所以在转让商标的时候,需要双方准备身份证明,如果是企业的商标话,还需要准备企业的营业执照;公证处的商标申请公证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双方转让协议或合同;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该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商标拥有人还应该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在进行商标转让申请的时候,需要准备转让或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

  以上就是关于第四类商标转让时,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从商标转让的流程和资料准备的两方面来分析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信息,请到麦汇网进行咨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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