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专利申请存在的误区!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量:4667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申请存在的误区!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不难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麦汇网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麦汇网_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专利申请存在的误区!

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很多人认为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5.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专利申请存在的误区!关于专利申请存在的相关误区,已经在上文中和大家详细说明了,希望大家能够明确了解。进行专利申请对于企业来说还是比较迫切重要的,因此大家一定要及时的去进行申请注册,这是助力于企业发展的。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咨询麦汇网客服人员。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