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罪是怎么认定的?有哪些特征?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量:47534

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必须先要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一般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使用专利,就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由于假冒专利罪侵犯的客体之一是专利权人的商誉,而不是专利权-专利制度的核心内容,并且在专利领域大量存在的违法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因此,仅规定假冒专利罪不利于维护专利制度的权威性和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假冒专利罪是怎么认定的?

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认定

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假冒专利罪特征

1、假冒专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假冒专利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假冒专利罪的成立。

3、假冒专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可取,我国对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严厉的处罚,希望大家看了麦汇网整理的知识后,能对“假冒专利罪及其量刑标准”有一定的了解,如若您的专利权被人侵犯或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欢迎联系麦汇网客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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