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

发布时间:2020-08-18 浏览量:51755

如何区分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商标转让的特色所谓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所有。商标权人为转让人,另一方为受让人。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付出必定的价款,原商标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下面麦汇网就为大家说说商标权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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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获得按照法定程序,由国家承认,商标权的转让因此不同于通常产业的转让,除两边当事人同意外,还必须实行法定手续。《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定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请求。受让人应当确保运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如何区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布告。受让人自布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法实施法令》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请求书。转让注册商标请求手续由受让人处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请求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实,并予以布告。”这种因转让而发作的请求、核准、注册,称为“转让注册”。

注册商标的转让有两种方式:

一是合同转让。它是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经过签定合同进行商标权的搬运,也是注册商标转让的首要方式。在合同转让的情况下,商标脱离公司而搬运。

二是继受转让。继受转让指商标连同运用该商标公司全体。

商标许可并没有获得商标权,而是获得商标使用权。商标在成功注册之后,除了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外,还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商标许可分为三种,分别是普通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和商标转让异议,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之后,要到商标局进行备案,商标局公告之后才算正式许可。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区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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