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重庆商标转让原则你都清楚了吗?

发布时间:2020-08-15 浏览量:52909

商标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说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你有一件好商标,人家相中了,人家买过去,只要双方愿意,别人是无话可说的,但是商标又不同于其它有形的商品,因为商标的凭证本身就是一纸文书,有点类似契约。那么重庆商标的买卖,就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下面麦汇网就来具体说说。

重庆商标

十大重庆商标转让原则你都清楚了吗?

1,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

3,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4,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否则,许可人有权中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5,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

6,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人也不得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的是非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仅自己仍对其商标享有使用权,而且还可以向任何第三人发放同样的非独占性商标使用许可。

7,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不得自行允许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有商标所有人即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的明确授权。

8,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解决。

9,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于商标购买者来说,除了商标转让时的重庆商标转让是否是转让之外,还需要注意商标转让时近似商标也需要进行全部转让,还有商标是否存在联合商标,甚至商标专用权是不是稳定等等。所以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需要记住商标转让时的近似商标也要进行全部转让出售,商标转让流程中,商标买家需要及时了解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商标和联合商标。以上就是十大商标转让原则,你都清楚了吗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联系麦汇网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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