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商标申请中商标使用许可未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量:55119

商标是每个企业比较重要的知识产权,因此需要进行相关的备案登记。但是很多企业都忽视了这点,这才导致了一些侵权事件的发生。那么,如果我们的义乌商标申请中商标使用许可未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的话会有哪些后果呢?下面麦汇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义乌商标申请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义乌商标申请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是,不因未办理备案手续就确认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方能生效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理,确认该许可合同无效。

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未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知情(不知道、不应当知道)的人。不能对抗,是指对先订立的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使用学科合同的效力,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就该商标在后所订立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收到保护。比如,甲和乙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由乙方独占使用该商标,但是没有向商标局办理备案,之后,甲方又与丙方签订了普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了备案。那么虽然甲方依据合同有权独占使用商标,但由于没有其他备案,因此不能依据其与乙方签订协议要求确认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的无效。

商标使用许可条件是什么

1、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因此,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不需建立商标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法律意义的商标侵权责任(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除外)。

2、商标许可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才可以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册人名义或者受注册人委托,充当商标法律意义上的许可人。

3义乌商标申请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专用权范围仅以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围,其标的不受法律保护,已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从上面麦汇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义乌商标申请中商标使用许可未备案的法律后果,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麦汇网提醒大家对于商业合作中其商标的所有权是非常重要的,会涉及到想要的一些侵权行为,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麦汇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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