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商标注册和使用时会有哪些误区?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量:56335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对商标越来越重视。其实,商标不仅仅拥有它本身的品牌价值,还拥有其他经济属性,比如交易、融资等。很多公司在推出新品牌时,困于时间、他人抢注等原因无法及时拥有好商标的原因,由此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几乎成为大部分商家实现品牌获取的重要办法,所以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东莞商标注册和使用时会有哪些误区?

麦汇网-东莞商标注册

误区一:商标不注册就不能用

当然不是。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未注册商标也是商标,也是可以使用的。不过,我们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可能会对他人已注册商标构成侵权,而且未注册的商标还存在被他人抢注的风险。所以,麦汇网建议大家还是先成功且顺利的完成东莞商标注册之后再使用商标,这样更稳妥。

误区二:一件商品只能使用一个商标

我国对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件数并无限制。事实上,在同一件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可以起到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的作用。

误区三:只有平面图形才能注册商标

当然不是!我们还可以注册立体商标、声音商标哦!想要注册这两种商标的关键是要让商标有“显著性”,让公众看到或听到商标就能联想到对应的商品或服务。

误区四:注册商标可以随意添加装饰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时决不能随意改变商标的外观,否则商标会面临被商标局撤销的风险。

误区五:申请彩色商标时需指定颜色

我们在申请彩色商标时,不指定商标的颜色,可以让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广。如果指定了颜色,以后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时候就不能更换其他颜色了,一旦更换还得重新对该商标进行注册。

误区六:商标注册成功后就没事了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该法条所说的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政府政策、破产清算及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理由。

所以,商标注册成功后我们还得尽快使用,免得因为长时间未使用商标而被他人提“撤三”。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商家进行东莞商标注册和使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误区介绍,这也希望各位商家能够深刻的明白。当商家实现东莞商标注册之后,商家想要获取更加安全的商标使用条件的话,选择值得信赖的平台进行商标检测吧,将市场中存在与自己申请的商标存在相似的情况进行反应,并从中得出适当的商标注册办法。各位若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东莞商标注册的问题,欢迎到麦汇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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