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中在什么情况下被认为是无效的?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量:57984

商标转让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商标转让不管是对于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是有很大的优势,同时还能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商标转让本来是很正常的商品交易,但是由于这个是无形资产,很难看到实物,就算看到商标注册证,也无法论证商标证本身的真假。那么商标转让合同中的无效情况有哪些呢?

麦汇网-商标转让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1.如果在进行商标转让过程中,有出现一方以欺诈或是隐瞒一些商标信息,来诱导商标转让另一方来签订合同,从而损害他人利益或国家利益,则此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2.若是出现恶意串通,来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利益,或更严重的损害集体和国家利益,此转让合同也是无效的。

3.如果在转让合同的条例中,设定一些违背道德的条约,间接损害公共利益,并强行要求另一方签署转让合同,同样是会被认定无效。

4.想要通过合法商标转让合同来掩盖非法占有目的的,商标转让合同同样是无效的。

5.合同内容违反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行政法规的请执行规定,转让合同更是无效。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今商标转让是非常普遍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许多人在签订转让合同时都没有仔细阅读合同的每条内容,只是片面看完就直接签署,导致经常会闹出各种各样的纠纷,也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大家在签订的时候就要对转让合同进行仔细审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损害,建议大家可以通过像麦汇网上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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