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龄童商标事件中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量:58970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知识产权发挥战“疫”力量,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在生物医药、医疗设备等领域,大量疫情防控企业加速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与此同时,蹭疫情热度抢注商标行为值得警惕。恶意抢注行为呈现高发态势众多个人企业深受困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恶意抢注行为呈现高发态势。下面麦汇网就来说说六小龄童商标事件中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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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龄童商标事件中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抢注”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该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入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

3、商标注册成功。只有商标注册成功,才会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其注册不成功,则无法构成“商标恶意抢注”。

浅谈恶意抢注商标的判定是怎样的?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六小龄童商标事件中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现在,不管是文化产业还是商业都越来越注重对商标的注重。我们现在用手机进行听歌或者看电影需要进行付费收听或者是购买会员这是我国对于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样在市场经济中我们需要对市场的企业中的品牌或者是商标进行保护避免恶意竞争,具体咨询可以上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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