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商标注册存在哪些常见的误区?

发布时间:2019-07-12 浏览量:112748

现在有很多初创企业和个人都很重视商标,对于知产权保护意识很强,但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一些个人和企业对注册商标理解仍然很模糊,下面麦汇网就来为您讲解企业对商标注册存在哪些常见的误区

企业对商标注册存在哪些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商标不注册就不能用

当然不是。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未注册的商标也是商标但使用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会侵权,而商标注册是自愿的。商标注册获得的是商标专用权而非商标的使用权!

误区二: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拿到了商标。

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拿到了商标权。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代表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件符合商标局的形式要求,商标申请被受理,商标申请还没有进入实质审查,申请人尚未取得商标权。

误区: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什么产品上自己说了算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并不是注册一个商标就能在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都获得保护的。商标只能使用在已注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不能擅自把商标使用在未注册的类别上,不能超范围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这么做商标是不受保护,还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

误区:注册了商标之后使用的时候可以随意添加装饰

商标注册时是什么模样使用的时候就应该是什么模样。哪怕在注册时是正楷,使用时变成了艺术字体,也会属于不规范使用。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撤销注册商标的。所以应该在申请注册时将商标设计好!如果商标注册成功后再加上了其他LOGO一起使用,那么这个LOGO则不属于注册商标范畴,是不受保护的,而且LOGO与别人雷同可能还有侵权的风险呢!

误区:自己的商标想让谁使用都可以,不必办什么手续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且《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以上就是企业对商标注册存在的误区了,更多商标注册尽在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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