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纯】商标异议阶段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量:7348

大部分的人都只知道商标有商标异议,但是商标异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一概不知,那么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韩纯商标异议阶段的程序是什么。

韩纯

异议阶段,该阶段的受理机关是商标局,并且商标局对商标异议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具体异议程序:(1)异议是商标注册都必须经过的公示程序。任何商标在初步审定后,都要进行公告,征求社会意见;(2)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之日起计算。(3)异议期间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异议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异议期内提出,并且《商标异议申请书》要依据商标局规定的格式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填写。(4)商标局依据法律规定将异议答辩通知书和《商标异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通知被异议人答辩。(5)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自己的意愿以书面形式向商标局提出答辩。(6)商标局受理异议和收到答辩后,依据事实和理由客观公正地做出裁定。(7)商标局将异议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商标异议的复审机关和复审申请期限。

商标异议复审阶段的程序是什么?

商标异议复审阶段,受理机关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是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就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持不同意见,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述,并有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复审裁定的程序,相当于一个行政复议程序。具体有以下步骤:(1)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并附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异议对方当事人的多少,递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期限是自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3)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评审法定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限期补正。(4)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在30日内答辩。(5)商标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决定对评审公开进行。当事人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公开评审的情况:①当事人一方要求就重要证据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的;②需要请出具过重要证据同对方当面质证或辩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公开评审:①对重要证据的认定,需要双方当事人当面质证和辩论的;②对重要证据的认定,需要对出具过证言的证人质证或询问的;③有其他需要公开评审情形的。对于已经经过公开评审的案件,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重新进行公开评审。(6)商标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裁定。

法院审理商标异议案件的特殊之处有那些?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异议复审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类的诉讼是属于行政诉讼,被告是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人有两类,一类是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不服;一类是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异议成立的裁定不服。当事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起诉,法院应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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