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莎商标申请撤三的流程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量:9137

商标撤三指的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没有使用注册商标,并且他人已经注册该商标以依法取消商标申请,这是处理注册商标取消的程序。如果注册的高质量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则很可能会被取消商标,并重新被其他人重新注册,那么柏莎商标申请撤三的流程有哪些?

柏莎.png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

4、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2014年5月1日前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5、申请撤销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程序的,则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6、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大家所整理分享园思粒商标申请撤三的措施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园思粒商标申请撤三的措施有所帮助。麦汇网提醒大家在进行商标注册前一定要确认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的类别正确才能有效保护商标,有条件的朋友建议前期就应该做好相关的规划保护,对今后商家的整个运营都会造成很大影响,并且商标注册类别越多,那么也意味着商标得到的保护就越全面。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欢迎关注麦汇官网查阅,或者直接与麦汇网相关在线业务客服顾问咨询了解。

商标持有人取得了商标所含有的文字、图形等元素的垄断,却又不实际使用,即,拒绝使其发挥应有的资源效应,那么商标权人就理应将这种资源“还给”社会,亦即,这枚商标的注册应当被撤销。从这个角度看,“撤销三年不使用”也是一种商标资源进行合理化再分配、使资源充分发挥效应的重要机制。那柏莎商标申请撤三的流程有哪些?

以上就是柏莎商标申请撤三的流程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对商标撤三还有什么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麦汇网,麦汇网专注商标服务。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