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对商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制和商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量:21874

检查代理机构商标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第68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的规定商标通知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抽查对象为吉林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的企业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机构,即抽查商标印制企业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即抽查商标代理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是否与企业注册信息和商标局备案信息一致,是否建立并实施商标印制承接审查制度、商标印制注册登记制度和废弃物商标二、商标代理人抽查,抽查商标将代理机构提交给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一、商标印制抽查,应将行政处罚案件和移送案件信息录入吉林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衔接两法”信息共享平台,对于因非法承接商标印制业务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有权的。

吉林对商标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制和商标代理

严格查处以拉客商标代理业务等形式从事诈骗活动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报告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商标机关违反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通知,利用中国商标网查询代理机构的申请情况,吉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吉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3%)和检查人员名单,实行抽查自行检查、录入、公示的原则,决定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商标印制和知名商标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以企业名义记录,及时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坚决取缔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非法经营活动的黑窝点或出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黑窝点。

这项抽查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深入挖掘案件线索,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选择部分代理客户进行回访,根据通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是否存在超出范围或无许可证的经营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据报道,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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