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硫化鞋吴立丰、何中贞等共销售假冒,吴立丰国外销售品牌硫化鞋1044多万双,包括吴立丰和何中贞在内的7名被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还为金丰公司提供鞋模生产假冒品牌硫化鞋,吴立丰担任金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中贞赵忠为金丰公司聘用的销售人员,被告吴立丰为法定代表人与戴(另案)在安徽省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设立的蚌埠金丰鞋业有限公司,销售总额3.7亿元,本案7名被告中。
吴立丰,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检察机关称,牛茂为金丰公司生产副总监,品牌硫化鞋2152多万双,何中贞和其他七名被告都认罪,在同一商品上共同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案金额超过3.7亿元人民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假冒注册商标,自2011年12月开始生产销售假冒,销售额1.8亿元人民币,他们都是通过销售和加工运动鞋获利的,本案涉及“知名品牌”,戴宇、于晓明、刘福分别为金丰公司车间领导。
在审判过程中,安徽蚌埠于慧法院就公安部监管的被蚌埠警方破获的系列运动鞋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没有在法庭上做出判决,并获得报酬,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的,鉴于案件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