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如果通过商标机构和当地受理点提交商标申请,说明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含当地受理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注册获批后,商标注册新发行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实施日起,其商标注册证明将继续由机构和当地受理点出具),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证书”,在商标批准注册后,昨天,过去,本着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改善服务的原则,为了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从商标申请人的实际需要出发。
商标局必须在签发注册证书之前发送接收商标注册证书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书签发方式的公告》,商标局改进了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