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领导人的照片摄影权属案例再审改判

发布时间:2021-02-20 浏览量:23178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吕厚民享有著作权为国家领导人拍摄的照片,一审二审查明事实:作者、摄影师署名吕厚民,给国家领导人拍的照片享受著作权吗?摄影》署名吕厚民,作者署名吕厚民,再审申请人认为“领导照片”属于法人作品,2.中国摄影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我镜头里的伟人毛泽东》一书。

第一领导人的照片摄影权属案例再审改判

摄影师不享受著作权,3.长城出版社2008年出版专辑《毛泽东,二审判决附再审裁定:,再审法院承认申请人对工作的请求,并撤销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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