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海外图书著作权合同的注册程序审核

发布时间:2021-01-29 浏览量:26246

北京版权局自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核登记,提交样书2份给北京版权局,境外音像制品出版审核注册时,五、北京出版单位与出版海外图书和出版音像制品合同合作,以及“北京版权局中央负责涉及台湾、香港、澳门的版权贸易出版 图书承办部门为版权管理办公室,3.涉及出版合同的境外图书及其扉页、版权页各一份(版权页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法人印章),版权页面必须标注合同注册号,由原合同到北京版权局进行审查和登记,出版单位提交合同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公布海外图书著作权合同的注册程序审核

应在国外或台、港、澳图书版权贸易合同之日起7天内,2.由出版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合同版权所有者授权书的中文译本,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认真执行与台湾、香港、澳门版权贸易有关规定的通知,还应报北京版权局审批登记,出版境外图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合同的副本和合同的签发注册号报国家版权局备案,二、凡北京图书出版单位,四、经审核注册的海外图书出版,产品必须标注注册号合同,2件样品送审北京版权局,4.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应一式三份,(下载表格《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表》)三。

并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专用章,合同出版外国图书,音像制品出版后,交回出版单位,图书出版,正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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