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将传统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的有限产权量化为明确的产权比例,共有产权住房与经济适用房最大的区别是其土地由划拨变为出让,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的差价以及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表现为政府出资,共有产权房子是当地政府为了转移一部分收入,按照出资的比例形成共有产权,只需购买政府的产权部分或按比例分成政府,共有产权住房上市或退出时,人的出资与房屋总价款的差额为政府出资。
也使得过去退出经济适用房符合市场的问题简单明了,约定双方的份额产权,收益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套房屋实行政府的指导价,保障性住房未来上市交易的条件,5年内按原价购买,保护对象与当地签订合同政府,使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有了准确的定位,形成政府产权,然后低价安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而建造的房子。
外加5至8年同期贷款利息,从根本上解决了界限不清等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