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量:26786

办理商标异议裁定、变更、转让、续展补充和注销登记等,商标局下设综合科、申请受理科、考试一科、考试二科、考试三科、考试四科、考试五科、国际登记处、异议裁定一科、异议裁定二科、商标档案科、变更科、服务科、案例指导科、监督管理科、计算机系统管理科等16个职能科室,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商品、服务、集体、证件等的登记,负责处理商标异议裁定,负责商标机构的监督管理,商标负责全国商标的登记管理,负责商标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变更、转移、补充和注销登记,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和商标印刷管理,指导本系统案件的办理,依法组织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处,根据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成立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负责商标在全国的登记管理,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86-10-(语音咨询电话)传真:或中国商标网,保护专有权,工作人员210人,承担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其中考官144人,245人,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和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指导、协调、组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侵权假冒案件,协助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收集商标的信息,根据撤销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的商标注册一直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管,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成立,依法认定和保护知名商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依据职权或应权利人要求查处侵犯商标登记专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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