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 财产权全部或部分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职权的使用、收益和处分必须结合转让,转让可以为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单独执行,只有的财产权0]可以转让,无论转让出版权、转让编辑权或其他任何财产权,交出著作权的著作权叫转让,转让著作权通常被称为“抛售”或“抛售”著作权。
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著作权转让可以永久,著作权转让也可以分为地区,接受著作权的另一个叫受让人,著作权转让在对抗第三方之前必须办理注册手续,而是该作品是许可的,转让著作权的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权利,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这种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惠、礼物或遗赠来实现,方可生效,也就是说,也可以有时间限制,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该作品,这种不完全的权力转让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几年,限时转让和独家许可是有区别的,从而成为一个新的人,著作权的个人权利不能转让,获得了的权利,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在一些国家,或者转让不能自由地行使他的权利,但不能自由地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
著作权转让必须由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形式签署,著作权转让必须是财产权的转让拥有完整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