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著录项目是否更改为代表人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量:27542

可以向国务院财政部门专利申请减缴或者缓缴请求,专利著录代表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申请项目变更的,变更专利著录的申请应当由当事人提出,延长期限请求的费用应在相应期限到期日前缴纳支付,著录变更事项费、专利评估报告费请求和无效宣告费请求应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则视为请求未被提出,到期日未满缴纳或未足额支付的。

专利著录项目是否更改为代表人

第一百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利人缴纳对本细则规定的各项费用有困难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果缴纳未被支付或全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细则》专利第九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有关期限内执行,包括专利申请人、专利权利人和其他权利人。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是否具有代表性问题的回答,应当由当事人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需帮助,欢迎读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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