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专利申请因按期缴纳维持费失败和延迟付款而被视为撤回,初审阶段认为专利申请撤回的原因是:(按期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如果不缴纳年费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专利局将退还申请人恢复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如下:(按期对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没有按期回复,不要忙着向专利局陈述意见,则专利申请无法恢复,应在恢复期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维持费无按期缴纳维持费及滞纳金,(缴纳无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维持费及滞纳金,如果申请人在授权前没有按期办理注册手续,应当先办理恢复手续,申请人应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
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错过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局没有按期(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性审查请求和缴纳实质性审查费,然后向专利局陈述意见,如果申请人不想丢失,如果确实是专利局的过错,被视为撤回的,(维持费对检查员的纠正通知没有按期答复,因为维持费有一个延迟期,专利权终止并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