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收到国务院通知专利 行政部门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国务院恢复权利,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延误专利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提交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还应支付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本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就不能是恢复,做专利对恢复,专利权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会耽误正常专利权的实现,建议发明人注意自己专利权利的权威性,在权利丢失前办理相应手续,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可以在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
一般可以是专利局接到故障通知后两个月内恢复,最迟在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但不如恢复,根据实施细则专利第六条,造成其权利损失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不知道怎么处理,说明理由,但是,如果失败太长,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文件,可以网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