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有哪些条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量:27708

实用新型或者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主动提出实用新型或者设计专利申请 修改,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但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布的发明专利申请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有哪些条规定

关于申请的主动性修改和更正文件有哪些规定,如有疑问,也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进行修改,则针对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发明人专利申请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中,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二]可以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解决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申请人如果专利申请文件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布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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