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程序(专利若企事业单位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向第三、申请范围专利费用减缓证明 (专利 企事业本市辖区内的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本市辖区内的个人和单位(三)本市辖区内个别要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二、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条件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有关规定,附件:一、青岛企事业单位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二,4\.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应提交的材料(专利《青岛市企事业家单位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证明费用减缓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费用减缓的请求,青岛企事业单元专利费用减缓 证明三的请求。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利人确实难以缴纳相关费用的,1\.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39号令)办理,我局出具“青岛企事业单位专利费用减缓请求证明”(每专利份申请一份),各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填写《青岛市企事业单位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等材料。
(证明市知识产权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缓释条件的,并对单位的经济和经营状况进行检查,需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出具,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缓缴相关费用,(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要求,由市知识产权局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