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要求不明确而如何解释专利请求宣告无效权利要求是否明确取决于其权利要求的内容,或者不符合本细则第专利法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项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决定后,以相同的理由和证据请求 无效 2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第六十五条依照第四十五条第专利法、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项或者第无效项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项的案卷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可以用说明书来解释权利要求,前款第无效、宣告、请求项的理由,是指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权利要求明确与否,并说明每一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宣告和请求的理由,如果对内容不太清楚,无效、宣告和请求视为未提出,期限届满未补正的,即综合考虑说明书记载的所有内容:背景技术、技术问题、技术效果、实例,宣告和请求书应说明无效,无效,有问题需要通过沟通解决,想了解更多,建议及时寻求在线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