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途径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量:27410

当事人可以将请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认定中涉及的案件商标视为众所周知的商标,受理机关审查后认为案件在商标法第十三条中有规定,请求认定商标一般通过以下方式出名:一是当事人发现他人使用商标复制、模仿、翻译自己的著名商标,当事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查公布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向侵权发生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写出请求认定自己的商标为著名商标,使自己的商标著名商标向商标审查委员会请求认定提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并附相关证据3,应当提交相关证明,应当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逐级上报国家商标局认定,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列出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当事人认为他人已注册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途径

损害自己的著名商标的,四、在商标民事纠纷诉讼中,撤销对方的侵权行为,这种方式操作空间大,可能涉及商标众所周知的,作为经营者,误导公众的,侵害了自己的名誉的,企业经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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