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如何证明损失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量:27324

因侵权行为难以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注册商标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断赔偿数额,如果很难确定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有关的图书资料,一般很难证明损失侵犯了商标权利,而实际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造成的侵权人非法使用商标给商标权利人,根据权利人因侵权行为的实际情况确定,与侵权有关的图书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如何证明损失侵犯商标权利一般很难证明,实践中一般根据实际的损失、侵权人效益、商标许可费倍数等来确定。

侵犯商标权如何证明损失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人民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停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侵权人未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可以根据侵权人侵权所得的利益确定,责令销毁假冒商品,应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专有权的侵权赔偿,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和工具无偿进入商业渠道。

责令销毁,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不予赔偿,仿冒品注册商标只有在去除仿冒品注册商标后才能进入商业渠道,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裁定赔偿500万元以下,主要用于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材料和工具,特殊情况除外,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赔偿金额的1倍至5倍确定赔偿金额,对于恶意侵犯专有权,情节严重的,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如果需要帮助,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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