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商标侵犯专利权的赔偿额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侵权,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断赔偿数额,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数额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数额该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因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因侵权给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人民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人未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该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收益确定,或者责令禁止上述材料和工具无偿进入商业渠道,假货注册商标仅去除假货注册商标后不得进入商业渠道,可以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参照商标的许可费倍数合理确定。
恶意侵犯商标专有权,责令销毁主要用于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材料和工具,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在上述方法确定的赔偿金额的一倍至五倍之间确定赔偿金额,裁定赔偿5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除特殊情况外,有问题需要通过沟通解决,如果对内容不太清楚,想了解更多,建议及时寻求在线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