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是保护在使用商标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反淡化会进一步将知名商标的利益延伸到保护具有特殊市场开发价值的商标的声誉不会受到损害,反淡化保护的根本目标是禁止竞争对手从他人名誉中不当获利,商业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将有助于限制他人不当使用这些商标,反淡化立法旨在使著名商标特殊保护,反淡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保护商标权利为基础,不考虑消费者混淆商品的可能性,美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为商标淡化开发了特殊系统的国家,以阻止淡化对著名的商标的行为,世界上流行一种著名的反理论,所谓“1号”是指在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知名0号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即使消费者并没有发生在实际产品混淆上,该系统将淡化定义为降低和削弱著名的商标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认可和重要性的行为。
淡化不仅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防止著名商标的声誉和显著特征因著名商标之后第三方的注册或使用而受到玷污或贬低,商标可以脱离产品和服务请求保护,而不管著名的商标所有者和其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更是为了防止著名的商标的名誉被非法竞争所损害,淡化可以严重侵蚀甚至破坏商标的显著特征和广告价值,也就是防止商标被淡化或玷污,而且是一种本质上背离诚实信用商业惯例的不正当竞争。
其理论基础是商标名誉价值,这种保护不仅仅是为了防止混淆,可能会阻止商标的拥有者以后在不同的市场使用商标,淡化的行为主要受专门的反淡化制定法规范,商标每个人都有禁止的权利,消费者可能会对商标的拥有者有不好的看法,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禁止的行为不再是以欺骗的方式误导消费者,即只要他人将商标应用于商品,在其他国家,一些国家,而其他国家,商标的每个人都有进入相关市场的保障,企业的商品名称和商品包装,或者是否存在混淆和误解的可能性,a 商标一旦知名,众所周知的“抢先注册”现象已经从传统的注册如商标发展到域名注册,导致知名0号的意义和吸引力减弱,就获得了独立的价值,并使带有这些商业标记的企业受到负面影响。
适用民法中的侵权条款,而是使用商标本身,与一般的不当行为不同,因为如果产品质量很差甚至低劣,它的主要作用不再是区分出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是体现所有者的美誉度和美誉度,目前,一般来说,如日本,如法国,我国没有规定,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