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牌加工”和“商标使用许可”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1-01-17 浏览量:28808

“加工方”是为委托方提供劳务的生产企业,双方只需在“加工”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提供商标标识的方式,商标使用许可”属于商标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部分商标权利即使用权利让与他人使用以获取利益的一种许可贸易关系,加工者只有义务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合同(contract)规定的生产任务。

“定牌加工”和“商标使用许可”有什么区别

无需签订专门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所以需要依法签订正式的“商标 使用 许可合同,相当于委托方的一个生产车间,在这种关系中,在这种关系中,“订货方”是指委托方,商标使用许可可以分为一般的使用许可,许可人必须是商标权利人,通常是无生产能力从事对外贸易的国内外商标注册人或商标收货人许可,双方关系复杂,明确规定双方处于这种关系,排他的使用许可和排他的使用许可,也可以是贸易型企业,无权以自己的名义销售这些委托加工的产品,许可方可以是生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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