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维持登记商标或宣布登记商标无效的决定,商标无效是否会公告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申报商标无效登记的,决定可延长三个月,可以延长三个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后宣布注册商标 无效,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答复,商标局宣布登记商标无效 商标局已作出登记商标无效的决定,以上知识是边肖对“会不会商标无效发表声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审判程序当事人中的商标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根据我国商标法,如果当事人对商标主席团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登记的相关知识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并予以公告,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如需帮助,欢迎读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