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宣告应当对商标无效进行注册,商标、无效和宣告的本质是后注册的商标和早注册的商标的各种权益冲突,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对已注册商标的争议,第四十四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
并限期答复,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三个月,决定可延长三个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登记商标无效,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审判程序中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主席团作出宣告登记商标无效的决定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委员会商标评审 宣告登记商标无效的,并书面通知各方。
应书面通知各缔约方,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维持登记商标或宣告登记商标无效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核,委员会商标评审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主席团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
当事人对委员会商标评审的决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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