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佐商标注册人在证明办理商标注册时应提交相关文件,符合要求的,商标局才会在打印的商标档案文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认证专用章,我们来看一下方式办理:首先去下面的地方办理: 1,直接去商标局商标注册厅办理,2\.直接到商标局在北京以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合作中心办理 (办理将申请材料办理邮寄到商标局办公地址(见上),并在信封上注明“申请国内注册商标注册证的业务”(文件委托他人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在商标局 办理存档,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或者选择在商标局 办理中备案的任何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中备案的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中公布,机构“一栏”二,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供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
具体包括,1\.高佐商标注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应加盖公章或由自然人签字,2\.如果商标注册有任何更改,必须提供变更证明文件的副本,并加盖公章,3\.商标正在转让,应提供商标转让人或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列表号,应提供商标注册,5\.邮寄办理,申请人应提供接收文件的邮寄地址,第三,
交费不收费,四、检查商标文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条件,申请人如果是直接办理,建议等待邮寄办理,商标局通过邮局将证书文件发送到申请人提交的收件人文件的邮寄地址。
上述内容于2018年11月进行了修订,以后如有变动,或与办理中接待人员的要求不符,
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