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称快手未根据合同要求付款,提出超过200万英镑的索赔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量:28733

8月6日消息:据海淀法院网报道,快手、平台使用其歌曲并从中获得巨大利益,但未按合同支付按需量分成的费用,快手平台签约歌手吴某以版权合同纠纷为由将平台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和签约公司北京陈中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两家公司立即支付剩余的分成200多万元费用,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吴某声称自己是中国歌手。

歌手称快手未根据合同要求付款,提出超过200万英镑的索赔

快手公司主动联系吴某,告知快手平台已经启动快手音乐计划,承诺只要吴某授权快手平台发挥其歌曲,就可以按照相关标准获得收益,吴某按照快手公司的指示入驻快手 平台,成为快手音乐人,并授权快手平台使用其12首歌曲歌曲,之后吴某中的歌曲在快手平台中反应良好,它被广泛使用和播放。

获得了巨大的点击率,吴某在快手平台授权歌曲后,快手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与北京陈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授权内容为吴某将享有权利的歌曲作品及歌曲作品的相关内容,第分成段意味着点击站点快手和平台中页面的用户向许可方付费,到2020年3月,吴某和歌曲的总播放量超过35亿,但快手平台只支付了分成80多万,剩余按需金额分成成本平台拒绝支付,原告吴某认为快手平台使用了其歌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剩余播出量的费用分成被拖延,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该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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