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院:源自微信公号侵权的人像侵权80%以上都比较隐蔽

发布时间:2018-07-21 浏览量:28524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了网络环境,肖像权,该案的审理中,通知指出,在网络环境下,肖像权纠纷绝大多数权利人属于公众人物,约98.7%属于演艺领域,大量侵权行为以更为隐蔽的方式出现,数据显示,使用网络侵害人格权纠纷的案件超过6000起,其中涉及侵害、肖像权和纠纷的案件超过4000起,约占65.4%,在上述侵害肖像权个案例中,从使用场景分析来看,微信上使用的约为84% 肖像,从侵权行为分析来看,约有50.8%是以软广告的形式出现的,据统计,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涉及互联网的案件侵害肖像权中,关于体育文化领域的也有分布,不仅有获得过金棕榈奖、金鸡奖、百花奖等各种国内外影视奖项的明星。

北京网院:源自微信公号侵权的人像侵权80%以上都比较隐蔽

还有知名主持人、知名奥运冠军“北京互联网法院快递”,网络传播的特点也决定了侵权损害的不可控后果,比如葛友莲和剧照被做成各种表情包,网络用户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各种场景下长期使用,甚至出现难看和污损肖像,已经成为不断诱发此类侵权诉讼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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