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公司居然太二,擅自使用“太二”商标是起诉

发布时间:2021-01-14 浏览量:28585

广西桂太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金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南宁金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被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原告广州太二公司称,广州九茂久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于2016年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经批准,商标专用期为2017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商标转让后,广州太二公司被授予该商标,该商标被批准用于第43类住宅代理(酒店、公寓);食品雕刻;餐厅等服务。

广西某公司居然太二,擅自使用“太二”商标是起诉

餐厅开业以来,在国内已有近70家门店,原告公司营销人员经调查发现,广西桂太二餐饮公司在未经原告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经营领域大量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文字,通过直销、招商等方式开设了十余家门店,并在“北京三快公司”销售,原告代理人消费桂林市船山路南宁金沃餐饮公司桂林分公司经营的桂太二老潭酸菜鱼(万达店),

公证处工作人员使用“等”字在了解情况、检查拍照、上门检查、店铺招聘、室内装修、室内用品、对外宣传的过程中突出表现。

原告广州太二公司认为南宁金沃餐饮公司桂林分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鉴于原告在餐饮等领域的知名度,

广西桂太二餐饮公司、南宁金沃 餐饮公司桂林分公司、南宁金沃餐饮公司、北京三快公司擅自使用“太二”等相关标志,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提供的服务是由原告提供并占用原告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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