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签约网红跨平台直播经纪公司起诉获赔 50万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量:28861

王女士是网络上粉丝数十万的新人,歌手,麦加公司(化名)与王女士签订独家合同,发现王女士为双方约定协议,直播,在平台外从事直播活动,于是麦加公司向法院起诉王女士,要求取消双方协议合作,并索赔50万元,原告麦加公司主张,2018年12月底,麦加公司和王女士签订了“艺人直播独家经纪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此后,麦加公司利用了自身的经验和行业内的优势资源,包装、指导、操作王女士,帮助王女士进行直播扣费,从签约到2019年4月只需要4个月,王女士通过麦加公司支付了超过5万元的经纪活动费用。

独家签约网红跨平台直播经纪公司起诉获赔 50万

王女士单方面违约,不再从协议约定的麦加公司合作平台开展直播活动,麦加公司多次催促王女士停止违约,赔偿损失,但均告失败,后【是】,酷狗,直播平台用了一个新的昵称直播扣费,粉丝多达两万,并发布音乐作品1部,音乐MV作品36部,王女士恶意向麦加公司隐瞒相关信息,不与麦加公司共享,麦加公司认为王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双方独家经纪合作协议已经没有继续履行的可能,王女士的违约行为给麦加公司造成了人力、资源、资金、信誉等多方面的损失,严重影响了经营计划,经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中麦加公司和王女士签订的“艺人直播独家经纪合作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应当合法有效,双方应当相应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至于麦加公司主张取消王女士与麦加签订的“艺人直播独家经纪合作协议”,王女士已经在协议同意的平台直播上停了下来,并在酷狗直播平台上开展了直播活动,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协议有很强的个人关系,不适合强制履行,故法院支持麦加公司所涉及的合同解除请求权,至于麦加公司要求王女士赔偿损失,王女士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违反了协议的约定,未经麦加公司同意在其他互联网平台上履行存在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在麦加公司实际损失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合同期限和履行情况、王女士作为锚的经济价值和盈利能力、麦加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合理预期、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经济成本等。

,支持麦加公司依法要求王女士赔偿50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此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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