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屡被侵犯,假冒注册商标终尝恶果!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量:41733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而一旦有人侵犯我们的合法注册商标权益,哪所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而且,现在的商标侵权案件也是时常发生。

麦汇网-商标侵权

京山一男子为谋取利益,公然销售假茅台。而近日,该男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京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9年9月,冯某在经营京山某土特产经营部时,因贪图便宜购进了无合规手续的4箱共24瓶53度飞天茅台酒,并摆放在货架上销售,价格为2500元一瓶。2019年11月的一日,“职业打假人”李某发现冯某销售的茅台酒疑似假冒,遂以6万元购买了4箱共24瓶53度飞天茅台酒,索取了送货单,并要求在箱身上加盖了经营部的公章和发票专用章。随后,李某以冯某销售的这批茅台酒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为由,要求冯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3倍赔偿。鉴于李某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经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冯某退还了购货款6万元。

而随后,京山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冯某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购进茅台酒时应当索取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而不索取查验,且从非正规渠道购进茅台酒后进行销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冯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酌定从宽、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判决冯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的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无独有偶,侵犯“茅台”注册商标的事件,这些年也是时常发生,一方面是我们对于商标保护的不够,但是同时也可以看出对于知名商标价格的提升,这也导致很多人来侵犯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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