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进行丝织商标转让公证?

发布时间:2020-10-07 浏览量:43943

有些人在获得了商标权以后,可能会出于某些原因将自己的商标权转让给他人。一般这种时候,就去公证部门对于丝织商标转让进行公证,这样对于受让方日后也有更好的安全性。接下来就由麦汇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关于个人如何进行丝织商标转让公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麦汇网-丝织商标

一、个人如何进行丝织商标转让公证

1、如果是你本人注册丝织商标,商标转让者与商标受让者双方都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商标转让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这点非常重要,接受转让商标时一定要有这个程序。

3、请注意在您转让申请提交的一个月之内不要更换地址,因为,商标局会在这一个月内邮寄一份受理通知书,若您转移地址,就会收不到信件,耽误时间。

4、转让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商标局会给受理人发一份转让证明,当您看到商标转让刊登公告之后,才能正式的拥有这个商标的专属权,如果提前使用这个商标,会引来不必要的事情。

二、关于丝织商标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转让注册商标的,丝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丝织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丝织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麦汇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具体关于个人如何进行丝织商标转让公证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商标权的转让只要按着相关的转让程序来就好了,但是到相关公证部门公证一下,这样其法律效力才会更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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