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0-06 浏览量:44246

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著作权属于人身权的一种,是我们作为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因此保护公民的著作权也是法律的一项重要项目,而我们自己也需要对此多加留心。那么您知道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吗?下面就由麦汇网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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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①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例如是出版许可、录音录像许可、表演许可还是电台电视台播放许可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防止使用者超范围使用作品。

②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是非专有使用权。若是专有使用权,取得某项专有使用权的使用者,有权排除著作权人在内的一切他人以同样方式使用作品。合同中标明此点有助于明确使用者与著作权人的权利。

③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合同中应明确许可使用的区域范围,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能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④付酬标准和办法。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应遵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合同另有规定的,也可以按照合同支付报酬。

⑤违约责任。

⑥双方认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国家版权局负责提供各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标准样式。

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和大家说明了,希望大家能够明确。若是关于著作权还存在其他疑问的话,那么不妨前来麦汇网进行详细咨询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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