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岗专利交易有哪些特殊性?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量:46008

专利转让,是权利人对研发成果运营的一种常见手法。专利转让不同于专利许可,它是专利所有权的转移过程,呈买断式的知识产权交易。专利交易,具有有形财产及服务类交易的共性特征,具有浓厚的政策倾向性,而且,伴随着技术指导、技术秘密和相关设备的交易,同时又因专利自身特性等因素;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卧龙岗专利交易有哪些特殊性?

卧龙岗专利

卧龙岗专利交易有哪些特殊性?

一、交易主体的特殊性

专利交易主体,是专利交易过程中应首先确定的权利主体,主要涉及交易主体的资格问题,即该主体是否具有交易权利的资格。如果专利交易主体不合格,或者其主体资格存在缺陷,则可能直接导致专利交易行为无效。

由于专利交易方式的多样性特征,决定了专利交易主体具有相对多元性的特点,包括专利卖方(主要是专利权利人)与买方、专利许可方与受许方、专利出资方与接受方、专利出质人与质权人等多种权利主体。

二、交易客体的特殊性

专利自身的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专利交易客体的特殊性,除了无形性与法定垄断性之外,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显著矛盾性特征:

1、交易客体的确定性与客体自身权利保护范围的相对不确定性的矛盾。专利交易主体以明确的交易客体为前提。然而,由于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具有现实的难度,涉及交易的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具有相对的不确定性。

2、专利交易客体信息的永续性与其法律效力的时空有效性的矛盾。专利技术作为一种知识信息,不可能在完全隔断历史联系的情况下产生,具有"永续性"。然而,法律对专利权的法律效力在时空间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

3、交易客体成本维护的特定性与交易主体力争低廉的交易总成本之间的矛盾。专利维护成本具有相对的特定性,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组成:市场主体自身内部成本、专利自身维护成本、专利司法与行政维权成本、专利社会成本。

三、交易的高难度与高风险性

1.专利法律状态直接事关专利权有效性及稳定性,但它具有相对不确定性的特征,五极有可能导致即期利益与远期利益都面临着受损的风险。对于专利期权交易,还应关注专利申请环节的极大不确定性,除了被依法驳回申请,还可能因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存在缺陷致使本该获得授权而没能获得授权,或本该获得高质量的专利却获得相对低价值的专利;

2.专利所有权与使用权具体权能及其各项具体权能与有形载体双重性的相互分离,加剧专利交易过程的高难度与高风险性。前者导致专利交易的可复制性与可传播性,能在不同的时空间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需要;后者体现为专利交易不依托于有形载体。同时,专利价值的不稳定性与损耗性且难以准确评估,及专利交易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多重原因,加上专利显著的附加值,致使具有显著性的专利交易过程中更容易诱发侵权与被侵权,因而加剧专利交易过程中难以预估的高难度与高风险。

以上就是麦汇网分享的卧龙岗专利交易有哪些特殊性?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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