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音乐版权登记流程会如何?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量:47035

北京音乐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所以若是想要申请北京音乐版权登记,一般的保护范围都是这些作品,但是若作品想要申请版权,那么在北京音乐版权登记的范围和方法,以及流程条件该如何确定呢?接下来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

麦汇网-北京音乐版权登记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北京音乐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一、北京音乐版权登记方法

可选择自行到版权局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二、北京音乐版权登记作者条件

必须具有创作能力;须实际进行了创作活动,并创作出了作品。

三、版权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第1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第1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四、北京音乐版权登记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件(三十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各位讲解的有关北京音乐版权登记流程介绍,相信各位对于北京音乐版权登记流程中需要注意和了解的事项,可以有一定的认识,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北京音乐版权登记流程中会产生的问题,欢迎到麦汇网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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