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作品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0-09-19 浏览量:47147

版权(copyright)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而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苏州作品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保护期限问题!

麦汇网-苏州作品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各位讲解的有关苏州作品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介绍,相信各位对于苏州作品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保护期限需要注意和了解的事项,可以有一定的认识,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苏州作品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欢迎到麦汇网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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