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大连商标注册是否具有欺骗性?

发布时间:2020-09-11 浏览量:48340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近似或带有侵权行为的商标,往往具有欺骗性从而误导消费者。从而该欺骗性商标的持有人从中获利,商标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产地、质量、品质、特性等产生不正确的认知,从而误导消费者。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如何判断大连商标注册是否具有欺骗性?

大连商标注册

如何判断大连商标注册是否具有欺骗性?

一、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

对商品特点的误认包括:对商品(包括服务,下同)性质、商品质量、商品原料、成分、商品的功能用途、商品的工艺、技术特点、商品价格、规格、重量、数量、产制时间的误认等。

二、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

对商标标志中含有地名的审查或审理可能会涉及我国商标法中的多个条款。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分别规定了我国国名和外国国名(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了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比如,如果将“天山”使用在矿泉水商品上,就容易使公众对矿泉水的产地产生误认。

三、夸大但是不认定为带有欺骗性的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也规定:“有些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虽有夸大成分,但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或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并不足以引人误解。对于这种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将其认定为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标准需结合标志与商品来判断。

以上就是麦汇网给大家分享的如何判断大连商标注册是否具有欺骗性?事实上,任何一个标志在投入市场后,都可能通过使用消除原先存在的注册障碍,比如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但《商标法》第十条一款作为公序良俗原则在商标法上的直接体现,关系着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是商标法对标志得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要求。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