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保护都有哪些特殊性?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47931

驰名商标一直是商标法领域的痛点。长期以来,驰名商标被异化,认定泛滥、宣传不规范,与其制度设立的初衷背道而驰。接下来,麦汇网给大家分享分享几点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特殊性质要点,对驰名商标保护感兴趣的朋友不妨一起来了解一下。

麦汇网_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一:中国范围内的特殊保护

1、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

3、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该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满、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

驰名商标的保护二:国际范围内的特殊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保护受《巴黎公约》以及wto规则中trips协议的特殊保护。如果中国驰名商标在以上公约成员境内被抢注或者未经许可使用,该驰名商标保护所有人可援引以上公约请求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予以制止。

长期以来驰名商标发挥着广告宣传和私权保护双重功能,使得广大企业趋之若鹜。2014年新商标法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有效遏制了驰名商标异化现象。以上内容就是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都有哪些特殊性的相关文章资讯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当某一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淆时,该公约各成员国均应依职权或者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者取消该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如果您想转让或购买商标,可直接与相关在线业务客服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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