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保护中如何核准并使用内容是否相同类似?

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量:48674

驰名商标的保护中如何核准并使用内容是否相同类似?驰名商标的保护源于《巴黎公约》,我国《商标法》对此也做了详尽的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驰名商标是指那些具有良好市场声誉的商业标识。这些良好的声誉是企业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提供品质良好的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属于品牌培育的目标。我国驰名商标获得的方式主要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和司法认定。

麦汇网_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中如何核准并使用内容是否相同类似?

1.交叉检索导致的类似群组识别

因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版本升级、群组移项、国内国外少数商品名称不一致等原因,商标存在不同类别部分群组标注为交叉检索的情形,此类交叉检索群组一般当然认定为类似群组。在可能适用驰名商标条款的商标案件中,应先识别是否存在此类情形,以免误将可以直接适用注册商标保护条款解决的问题去寻求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造成法律适用不当。

2.非规范商品或服务如何归类

由于商品和服务项目不断更新发展,交易方式也在快速变化,在具体商标案件中偶有发生争议一方或双方标识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归入区分表的情况,则需要通过商品的功能、用途、主要原材料、成分、销售渠道、销售场所、生产者、消费者、主要零部件、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人群消费习惯等方面进行分析,先确定申请保护的标识应归入哪一群组,为案件事实分析、法律适用创造基础条件。

3.特定情形下商品与服务构成类似

通常的商标案件中商标核准内容是否构成类似群组,是商品与商品、服务与服务之间进行比较识别的。而在可能适用驰名商标条款的案件中,基于涉案商标或标识的较高知名度,可能会发生商品与服务类似的情形。判定商品与服务是否类似,应当综合考虑商品与服务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在用途、用户、通常效用、销售渠道、销售习惯等方面的一致性,当某种商品与某服务间具有较大关联性,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商品和服务由同一市场主体提供时,可以判定为商品与服务构成类似。

在知识产权日益重要的今天,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重要载体,企业精神的代表符号,正在经济活动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所以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大家详细解说有关驰名商标的保护中如何核准并使用内容是否相同类似的相关文章解析,希望能对大家了解商标的相关保护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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