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标注册申请误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9-05 浏览量:49942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企业商标意识逐步提高。多数企业不但及时注册商标,还不惜重金注册防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但是我认为在部分企业中,在注册商标问题上存在着模糊认识和误区。对此,下面就由麦汇网为各位讲讲济南商标注册申请误区有哪些?

麦汇网-济南商标注册申请误区

一、企业注册的商标,使用了多年,远近有一定名气,图案不理想也不能更改。

其实,企业可以用原来的商标名称,另选配其他图形,重新办理注册申请的手续。

二、企业名称带有县以上行政区划,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商标局在发布商标注册公告时,以企业全称公告。但办理注册申请时,要声明放弃通用部分。因此,选择济南商标注册很重要。

三、企业只要有商标就没有必要考虑商标注册问题。

按照《商标法》规定,一类产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较多,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但要分类办理注册申请手续。目前,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积极办理防御注册。有的企业有上百个商标。

四、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后,只要商标局核发了商标注册证,这个商标就永远是我的了。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从满10年的前半年开始办理商标续展手续,也不能超过满10年后的半年。否则,这商标将被商标局取消,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办理这个商标注册申请。

五、企业名称、地址变更,商标没有变,没有必要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改变,必须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新名称、新地址用原来的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商标纠纷,有理变无理。

六、只要我同意,我的商标让给谁使用都可以,不必办理什么手续。

商标注册人同意别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使用时间、类别、产品、质量、使用费用等问题有明确规定,并到商标事务所办理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事务所再将备案手续转商标局,这个使用许可才是合法的

七、法人申请商标需向商标局提供什么材料?

法人申请商标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

2、商标图样(包括文字图样或图形等),

3、告知欲注册的产品或服务,例如想注册的是服装还是电器。

以上就是麦汇网为各位讲解的有关济南商标注册申请误区的介绍,相信各位对于济南商标注册申请误区有哪些需要注意和了解的事项,有了一定的认识,若各位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济南商标注册的问题,欢迎到麦汇网进行相关问题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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